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、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曾联合对来自31个省市自治区,共42个专业的毕业生进行了大型问卷调查。调查显示:毕业生确定工作单位25.6%的人是“通过亲友介绍”,高于“校办供需见面会”(15.2%),“学校有关部门推荐”(11%),“社会上的人才招聘会”(10.5%)。41.1%的人表示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是从“亲友(熟人)”处获得,28.5%的人认为,择业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“缺乏社会关系”。
社会关系在毕业生就业中的特殊作用由此可见一斑。一位女生说:“看到班上有关系的同学都找到了工作,我心中既羡慕又愤愤不平,但面对现实,我们又无可奈何”。这代表了很多同学的心声。
利用父母或亲友的关系走“后门”,用人单位在录用人才时实行双重标准,搞“系统、行业照顾”现象的确大量存在。但把利用社会关系简单理解为“走后门”,显然是片面、狭隘的。北方交大的张翔今年毕业时,家中亲友为他找了不少门路,但都没有成功,他说:“有时社会关系只是使你比别人多一些信息和机会,这是优势,要说这不公平也没办法,到哪里去找绝对的公平和平等?决定成败的因素还是自己。”去年毕业于西南师大的董大法认为,社会关系不仅指父母,亲友、也可以建立和发展自己的“社会关系”,利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扩大人际交往不失为一种好办法。他在校时热爱新闻写作,与重庆市一报社的记者建立了良好的关系,毕业时这些人都热心为他推荐,最后被《西南工商报》相中。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。
在前述的问卷调查中,对“下列因素对就业的影响程度如何”的回答,在“非常重要”一栏中,56%的人选择了“个人实际能力”,40.2%的人选择了“社会关系”,分居一、二位。这说明个人能力素质的重要性已深入毕业生的观念。从东北一所高校单枪匹马闯入大上海的张建谈及自己的求职经历,感受很深:“我们班上家庭背景好的同学不少,但落实的工作单位都不怎么理想。社会关系毕竟也有层次、地域和行业的局限,也有鞭长莫及的时候。再说,不正当社会关系主要作用于一些小单位和用人制度不健全的单位,现代企业和一些大公司录用人才还是比较严格和公正的。相信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立,就业市场和信息渠道的进一步完善,社会关系的作用将越来越小。”
那些得益于社会关系的毕业生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,社会关系帮助就业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效应。如不符合个人性格、兴趣和理想;专业不对。个人潜能得不到发挥;不符合单位要求,得不到重视和发展等等。有的毕业生干不到半年就跳槽的原因是,他们明白了“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。”
如今,有关系没关系的学生都有一种沉重的忧患意识,都把提高个人能力、素质放在突出重要的地位。社会关系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与冲击,在一定时期还将广泛存在,它在将来的求职择业中扮演什么角色,相信时间会有一个很好的回答。